水利部宣布:全国已全面建立河长制
2018年7月17日上午10:00,水利部举行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水利部部长鄂竟平介绍有关情况,并与副部长周学文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建设管理司司长、河长办主任祖雷鸣主持新闻发布会。
祖雷鸣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目前进展情况如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水利部鄂竟平部长发布相关情况,并与周学文副部长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首先请鄂竟平部长介绍相关情况。
鄂竟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感谢媒体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两办在《意见》中明确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全面建立河长制。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提前半年完成了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河长制是完全正确的。这个决定符合中国江河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拥护。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中央的决定,态度坚决、行动务实高效。中央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既各负其责,又能够合力推进。因此,才有这样提前半年完成任务的好结果。
下面,我概要地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两办《意见》虽然出台才一年多,但是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已初步形成,已经实现了河长“有名”。这一年多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体系全面建立,百万河长上榜。按照总书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重要指示,全国31个省、区、市所有江河的河长都明确到位,一共明确了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其中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有402人。在这402人里面,有59位是省区市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这31个省份里面还有29个省份把河长体系延伸到了村一级,设立了村级河长76万名。两个方面数字加在一起叫做“百万河长”,这也打通了河长制的最后1公里。31个省区市的省、市、县均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的日常工作。
二是配套制度全部出台,规矩机制上线。各地都按照两办《意见》精神和水利部的有关要求,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6项制度,还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河长巡河、工作督办等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了河长制顺利进行。
三是各级河长开始履职,党政领导上岗。各级河长通过巡河调研,掌握河湖的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各省级河长已经巡河巡湖926人次,市、县、乡级河长巡河巡湖210多万人次。有的河长针对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河湖整治。水利部及时部署了入河排污口、岸线保护、非法采砂、固体废物排查、垃圾清除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河湖面貌发生了明显的改善。
四是社会共治正在形成,群众好评不断上升。各地在健全河长体系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河湖治理和保护,涌现出一大批乡贤河长、党员河长,记者也参与进来,叫做“记者河长”。还有“河小青”“河小禹”等巡河护河志愿服务队。通过实施河长制,中国的江河湖泊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有的河湖还实现了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难题,使河湖的状况逐步得到好转。比如,江苏省实施退圩还湖,已退出被占用的东太湖等湖泊水域近200平方公里;浙江省通过实施“剿灭劣V类水”行动,河湖基本清除“黑、臭、脏”现象;绝迹多年的鱼虾又重现河流,消失已久的鹭鸟也飞回湖畔,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这一年多,有些河湖治理的成效非常明显。
总之,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确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决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和水灾害等新老问题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同时,全面推行河长制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差距,如有的地方河长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有的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明显不够,有的地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有的地区技术力量薄弱,河湖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等,解决这些问题和差距,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新阶段的内涵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名实相符。为此,水利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会同有关部门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并落实好六大任务,聚焦管好“盆”和“水”,即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管好河流湖泊中的水体,向河湖管理中的顽疾宣战,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新格局,还河湖以美丽健康。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河湖档案。通过深入调查,摸清状况,找准主要问题,建立“一河一档”“一湖一档”,这个方面过去是薄弱环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解决问题的“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包括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5个清单,以此明确河湖治理保护的目标方向和具体措施。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水利部已于近日集中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整治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下一步,将督促各地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结合本地河湖的实际,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河湖系统治理。水利部将督促各地以管好盛水的“盆”、保护“盆”里的水为核心,组织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工作。要严格实行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划定红线,禁止违法乱占岸线水域空间;严格控制河湖水资源开发利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重点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界限不清和河湖水少、水脏的问题,还河湖自然状态,还河湖清水绿岸,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治理和保护成效。
四是夯实河长责任。河长制的六大任务能否有效落实,关键在河长。河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田,需要各级河长当好河湖治理的“领队”,统筹各部门力量,细化各项措施,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取得成效。所以,水利部将通过加强河长制的明察暗访,通过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防止河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指导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切实把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主体,完善管护机构,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发挥流域机构在综合协调、监测监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上下游、干支流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河湖保护利用规划约束,推动实现河长治、湖长治。
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和周学文副部长愿意回答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
问答
环节
问答1
问
人民日报记者:请问鄂部长,长江经济带发展突出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下一步,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大背景下,水利部将如何落实长江大保护?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
鄂竟平:两年前,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长江明确作出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这两年,水利部贯彻习总书记的指示,已经做了5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组织编制印发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这个《规划》把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四类。其中,保护区、保留区占到整个长江岸线的将近65%,体现了大保护这样一个重要思想。
第二,开展了长江入河排污口的专项整治。先是排查,接着是针对大规模的排污口,特别是违规的排污口,进行清除,也就是关、拆。沿着整条长江,我们一共排查了24191个排污口。其中,针对违规设置在保护区内的,我们拆除了49个排污口。
第三,开展了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对岸线上的建筑、设施进行了专项的检查。首先是省市自查,接着我们派出工作组去核查。现在已经基本摸清了岸线的占用情况。
第四,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行动。一共排查出1376处固体废物的点位。
第五,开展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统一的清江行动,保障了长江采砂依法、有序、可控。这一年多来,控制的效果非常明显。
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座谈会之后,水利部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已经对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重点工作可以概括为“5+1”。
一是开展长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对岸线利用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凡是违法违规的要清除掉。
三是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查出的1300多处固体废物,要分门别类地进行清除。
四是实施长江水库群联合调度。把长江中上游的40座大型水库、水电站联合起来,实施统一调度。这个统一调度的意义非常重大。传统意义是为的防汛,为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联合调度在这两方面的效益和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同时,我们实施水库群的联合调度也要让它为长江的水环境、水生态做贡献,也就是利用水库来调度水量,保证大江大河的水质和水生态的需要。过去我们已经尝试了几次,尤其是利用三峡水库进行生态流量调度,效果非常好。下一步,我们把40座水库联合调度起来,共抓长江大保护。
五是构建全覆盖的监控体系。不仅是要开展专项整治,还要强化监管,将各种不同的监控设施整合起来,建成全覆盖的监控体系,能够有效地发现沿长江的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问题,及时地进行监管。
所谓“5+1”的“1”是要协同有关方面,促进《长江保护法》尽快颁布。我们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抓紧立法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力争尽早促成法律草案。
问答2
问
经济日报记者:请问鄂部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经进入新阶段,下一步将重点落实哪些任务?
答
鄂竟平:这个问题也是我们这段时间在深入研究的。我刚刚说了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所谓“有实”就是要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现在看来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多,并且有些问题很突出,这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我前面讲了,下一步重点是要盯住“盆”,盯住“盆”里的水。就“盆”来说,现在“四乱”问题比较突出,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现象突出。“盆”里的水也同样,水少、水脏,有时候还有水多的问题。
总的来说,下一步必须要下大力气,持续发力,做好河湖的治理和保护。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落实好中办、国办《意见》中明确的六大任务,加强水资源的保护、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要把这六大任务细化、具体化。说得再具体一点,就是紧紧盯住“盆”和“水”。怎么盯住“盆”?主要盯住“四乱”,乱建、乱采、乱堆、乱占,开展相关的整治工作。关于保护“盆”里水的重点任务,就是盯住水脏、水少和水多这三个方面来实施河长制,水脏要解决水污染问题,水少要解决水生态问题,水多要解决防洪安全问题。概括地说,今后的重点任务就是盯住“盆”和“水”来实施河长制。
问答3
问
新京报记者:现在已经全面建立河长制。发现水问题之后,第一个问题是怎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第二个问题,现在基层一把手的流动性比较大,怎么保证河道治理的连续性?
答
周学文:第一个是关于河湖发现问题怎么及时解决的问题。鄂部长刚才讲到河湖存在的问题还不少,这些问题被发现以后怎么确保及时整改。目前,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河长督办单制度,也就是上一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在巡河暗访中发现问题,对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下发河湖问题督办单。这个督办单对问题整改的要求、整改的时限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有些问题不能按时完成,必须说明原因。如果属于履职不力,要依法依规追责。近期,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河长制暗访,我们在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也要求地方进行整改,给每个省发了“一省一单”,限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二个问题,现在地方的党政领导变化、调整是一件常事,很多地方也建立了一些制度。比如,规定新任的领导自然接替离任领导所担任的河长。这条河的河长原来是县长的,新的县长上任以后自然是这条河的河长,确保河长的岗位职责不变,换人不换岗,从制度上保障了工作的连续性。同时,为了确保河湖治理的连续性,我们要求对河湖存在的问题编制“一河一策”,做好顶层设计。因为河湖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一张蓝图干到底,从技术上来保证河湖治理的连续性。我们知道河长更换以后,新任河长可能对河湖的情况和河长制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所以要加强对新任河长的培训。培训的重点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河长的职责,二是河长怎么履职。
问答4
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刚刚鄂部长提到后续要建立长效机制,有哪些具体的措施?会解决哪些具体的问题?
答
鄂竟平:这个问题可以从河长制取得什么样的成果说起,在我看来,河长制取得的最大成果是形成了全新的河湖管理体制和机制。现在每条河是由党政领导干部担任河长,也就是改变了长期实行的部门负责制的体制和机制。这个体制和机制很重要。
第一,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从原来的部门分工负责、分散管理、分别监督转变为现在的党政领导集中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体制机制。变分散为集中、协同作战,这样使得河湖的治理保护能够有序、有效。
第二,有了河长,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力度明显加大,这就使过去河湖治理过程中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所以,新的体制和机制是最重要的成果。中国的江河湖泊,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新的体制,在治理和保护方面发生了重大改变,有些江河湖泊的面貌一新。这是我们这一年多以来的深刻体会,体制机制是最重要的。
建立长效机制的重点、应该抓好“两个明确”“三个机制”。
所谓“两个明确”,一个是事,一个是人。首先要明确河湖管理、治理和保护到底要干哪些事、每件事要干到什么样子?也就是要有标准。下一步,我们要把这些干的事逐步明确下来,要非常具体,要细化。这是首先要明确的。第二,要明确人。也就是河湖治理和保护需要做的这些事由哪些人去做,大家都应该负什么责任,要把它明确下来。这“两个明确”是基础性的,我认为在当前来说是关键。
在这个基础上,要建立“三个机制”。一是责任机制。要真正地做到奖罚分明,确保河长制不是挂名制,是责任田。能把每条河流的治理保护责任压到各级河长身上,责任机制是很重要的。二是督察机制。要以务实管用为目标、以暗查为主要手段,形成全覆盖的督察体系。以确保能查到真实问题,能够保证奖罚分明,能够有震慑作用。三是公众参与机制。河长制要长期推行下去,公众参与是十分必要的。下一步,我们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到江河湖泊的治理和保护中去。为此,水利部已经开通了“河长制监督电子信箱”,下一步还将设立“曝光台”,鼓励公众实施参与和监督。希望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参与和监督。
问答5
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的问题是,在去年底,水利部组织了河长制中期评估。请问这个评估的结果怎样?各地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值得推广?
答
周学文:今年初,水利部和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中期评估工作。这个中期评估也是水利部和原环保部在实施方案里作出的安排。这次评估分“两步走”。第一步,请各省进行全方位的自评估。第二步,由水利部和原环保部组织一大批水利和环保专家进行现场评估。为了保证评估的准确性,我们随机抽取了一些市、县、乡管理的河流。评估的重点主要围绕组织体系是否建立、制度体系是否建立。
今年年底,我们还要组织总结评估。今年总结评估的重点就是刚才鄂部长提到的河湖专项整治的成效。通过今年年初的评估,专家们认为有25个省到2017年底已经全面完成了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有6个省按计划完成了年度的目标任务,这6个省原来的计划是到6月底完成。
在评估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各个地方有很多好的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和推广,有一些开创性的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很突出的特点是高位推动。省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担任总河长,有402名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特别是不少地方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将问题突出的老大难的河湖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带头履职尽责。
第二个方面的特点是考核问责。各个地方把督察、整改、激励、问责作为压实责任的重要举措。比如,浙江省对问题突出的河道公开曝光,对治水不力的干部严肃问责;江西省对做得好的河长进行表彰,奖惩结合。
第三个方面的特点是开门治水。河长制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各个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涌现出一批党员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河长制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
在评估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地方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有些地方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有些地方的技术力量比较薄弱、河湖管理的手段比较落后等等。这些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着力加以解决。
问答6
问
澎湃新闻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6月份媒体曝光河北石家庄、定州有河段出现垃圾堆放以及倾倒污水这种严重污染河流的现象。请问水利部下一步将如何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措施?第二个问题,刚刚鄂部长提到责任落实的问题。在下一步的河长制落实过程中,如何保障落实党委政府的责任?而不是将来在问责的时候只问责相关部门。一些缺水的地区是如何落实河长制的?
答
鄂竟平:实际上这是三个问题。石家庄、定州河道乱倒垃圾、倾倒污水是很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我们知道后立即着手进行了处理。简单来说,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就事论事。二是由点到面。三是变治为制。
发现石家庄、定州河道存在这个问题,立刻派人去核实、督导。监督地方尽快彻底整改问题,同时处理相关责任人。这件事情很迅速的落实,地方政府把垃圾清除干净,处理了相关的19个责任人。就事论事,已经处理完了。
发现问题以后,我们并没有停止。从过去了解的情况来看,此类问题带有普遍性,我们决定采取新的措施,把普遍性的问题解决掉。部里商量,开展了“清河行动”,也就是“清四乱”,前面我说到的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现在已经开始了,准备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清四乱”,还河湖以本来面貌。我们认为这件事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实施河湖长制的重要工作。
进行到这儿还不算完。我们在分析研究的过程中始终觉得石家庄、定州出现这么严重的违规违法占用河道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这个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到发现的时候,量非常之大。清的时候很困难,代价也很大。同时,因为相关的责任追究,处理了19个相关责任人。我们应该不让它发生,或者是在它刚开始发生的时候就能够制止住。这必须靠制度来保证。因此,我们现在要着手研究建立一套制度,能把这“四乱”管住。当然,主要是依托河湖长制,把它管住,不再出现石家庄、定州这样的问题。这就是变治理为制度。
以上是我们主要采取的三个方面的解决措施,第三个方面的措施是下一步要重点加强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两办的《意见》已经明确了下一步考核主要还是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年多来,因为有些河湖发现了问题,对问题责任进行追究的时候,主要追究了河长、湖长,也就是主要追究党委政府的领导。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各地对各级河长追责问责达到了694人次,其中,地市级的河长5人、县级河长85人、乡镇级河长604人。刚刚说的石家庄、定州处理的19个人,其中有12个人就是党政领导干部。这个问题提的很好,下一步要真正把河长制、湖长制落实到位,必须盯住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无水河道。按照两办的《意见》,不管是有水还是没水的河道,都应该实施河长制。跟有水河道比起来,无水河道的问题更多,管理起来更难。无水河道时间久了,人们往往把它视为无人管的空地,“四乱”现象更多、更严重。无水河道肯定是实施河长制要关注的重点,它的难度比有水河道大得多。我们准备对无水河道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争取尽快治理和保护好。
第一个措施是依托这次“清四乱”专项行动,重点盯着这些无水河道,坚决的清。通过清理,还河道本来面目。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不光关系到水环境、水生态。如果无水河道不清,它会给防洪保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我们一定会坚决的清,重点盯着无水河道去清。这是下一步河长制关注的无水河道第一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第二个措施是努力实施无水河湖生态补水措施。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工程调度,向无水河道进行生态补水,放入一定的生态水量,反哺河道,以保证不但能清理,今后还能长期维护良好的面貌。今年已经开始试点,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我们先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试点,应该说结果还是令人高兴的。利用丹江口水库汛前的弃水,利用南水北调中线富余的引水能力,往河南、河北、天津三个省市一些常年干涸的河道放入生态水量。到这个月为止,已经放了8.7亿方水,有31条河道受水。现在正在对放水效果进行评估。其实不用评估,大概念已经出来了,就是我刚才说的目标,通过放水,使河道通畅,还河道本来面貌,大的效益已经显现了。
下一步,我们还想继续深化试点,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试点。我们已经跟河北省商量过了,初步考虑,准备拿河北的三条比较大的河进行标准化的试点。先清理河道的“四乱”,然后通过工程调度往三条干涸的河道里放水,并且设立一些观测设施,进行长期观测。争取通过这样一套措施,使这些无水河道能够实现水清岸绿。这将是一件做起来比较难,但是意义又非常重大的事情。
问答7
问
新华网记者:刚刚鄂部长提到社会共治正在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如何实现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社会共治呢?
答
鄂竟平: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公众参与河湖的管理是很重要的,也是很必要的。这件事关系到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跟其他有关工作相比,公众参与的必要性更大。换句话来说,如果是没有公众参与的河长制也很难顺利实施下去。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怎么才能保证调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到河长制,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题目。我认为最关键的是怎么能够让公众自愿地参与,关键在自愿。这恐怕是下一步要着眼的重点。公众怎么能够自愿地投身到这个过程中,这是我们要做的工作。下一步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广而告之河长制与公众的关系。现在很多公众还不清楚河长制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了解就没有意愿。我们要想办法让公众都知道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这么一个决定,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会给他们带来什么。这是下一步迫切需要做的事,主要靠宣传。各位媒体朋友,在这件事上,你们身上的责任很大。怎么让更多的人知道?因为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河长制,我们希望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河长制给他们带来好处,并且让他们知道河长制是什么,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自愿参与。
第二,建立一套具有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我特别强调带有激励性的,有举报的动力去举报。下一步要在这个方面下工夫。怎么才能让公众有动力去举报。在南水北调工程上,中线工程1400多公里,大概有1200座桥,每座桥上都立了一个举报牌。这个举报牌上明示,你发现南水北调工程有哪些问题,你都可以举报,上面有举报单位,告诉你怎么举报。更重要的是上面还写明了有奖举报。自从立了这个牌子,效果非常明显,有相当多问题,一个举报电话就过来了。群众愿意参与,有积极性。下一步,我们也要考虑在河长制建立这么一套监督举报机制。
第三,在体制上明确公众参与的相关制度。通过这套制度让每条河都有不同的公众以不同的身份参与到河湖治理和保护中去。比如,乡贤河长、企业河长、百姓河长。我们下一步还要建立一套制度保证公众的参与。
今后我们想通过以上这三个方面的措施,来广泛地发动公众关心和参与中国江河的治理和保护,使河长制更加管用。
问答8
问
中新社记者:河长制以后又出台实施了《湖长制指导意见》,请问湖长制具体的时间表,以及进展如何?
答
鄂竟平:2017年底,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国要全面实施湖长制,并且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到目前为止,湖长制的推进工作还是比较顺利的。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全国一共有2865座。到6月底,已经有2608座有了湖长,将近90%。没有湖长的那些湖泊大多都在高原和无人区。凡是在内地有人区的湖泊基本都有湖长。1平方公里以下的,有2748座湖泊设立了湖长。到目前为止,全国一共设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湖长7756名,其中,有62名省级领导担任湖长。从目前进展的情况来看,今年年底以前全部建立湖长制的目标应该能实现。
问答9
问
光明日报记者:我们提前半年全部建立了河长制,公众更关心河长制建立之后的成效。鄂部长提到有些地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宏观数字统计方面和具体的案例方面有没有可以公布的?刚才鄂部长提到河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田,要加强监管和问责。在具体的监管和问责措施上有哪些举措?
答
周学文:第一个问题,全面加强河长制以来,水利部组织了大量的基层调研工作。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不少好的河湖面貌显著改善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很多。刚才记者朋友非常关心有什么案例。我想在这里举两个群众身边小河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浙江丽水市的丽阳坑。这条是流经丽水市城区的小河。过去几年,污水直排入河,成了一条臭水沟。据我们调研组到当地了解,住在两岸的居民有20多年没有开窗户,有的人家甚至把临河的窗户用砖头堵死,有的干脆重新买房子搬走,说明这条河的污染非常严重。实施河长制以后,由河长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这条河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排污设施、雨污分流设施的改造等等。这条河的水质从过去的劣V类提高到现在的Ⅳ类。从劣V类到Ⅳ类的提升难度是很大的。现在河里已经有野生鱼,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很多过去搬走的又重新搬回来。
第二个案例,福建省大田市的均溪河和文江河。过去那个地方主要是开发矿产资源,这两条河成为垃圾河,有一条河称为“黄河”,有一条河称为“黑河”,水质都是从Ⅳ到劣V类,水质恶化很严重。通过河长制的治理,这两条河的水质已经达到II类水,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这样的例子很多,希望记者朋友多挖掘这样的案例,宣传河湖面貌得到改善的先进典型。
第二个问题,针对一些少数河长不作为的问题,怎么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问责?从2007年开始,一些地方探索建立河长制已经10多年了。通过10多年的实践证明,河长制确实是一项好制度。河长制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是河长能不能履职到位。刚刚鄂部长讲到三个机制。
第一个是责任机制要落实,河长制不是挂名制,是责任田,要把每条河流的保护责任压到各级河长的肩上,让每一个河长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应该怎样做才算履职到位。为此,中央组织部专门在今年组织了对地市级河长的培训。据我们了解,各级组织部门都分级对河长进行了培训,让河长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应该怎么干,把责任压下去。
第二个是督察机制。过去一年半,河长制正处在建体系、建制度的阶段。水利部过去在各个地方的督察主要采取明察的方式,下一阶段,河长制要逐步见成效,我们会更多的采取暗访的方式,深入了解河湖的面貌到底怎么样、存在什么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要采取约谈、通报、媒体曝光的方式来督促问题的整改。对于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河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仅水利部要建立暗访机制,各级的河长办都要建立这个机制,以促进河长履职尽责。
跟大家通报一个情况,水利部最近组织了河长制第一次暗访,我们组织了29个暗访组到全国29个省份,暗访了77个地市、177个县、302条河,查出了500多个问题。如果是按照过去的模式去明察,很难看得到这些问题。这次暗访不通知地方、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用陪同,直接到现场。暗访后,针对500多个问题,采取“一省一单”的方式,有的通报给省级人民政府,有的通报给省级河长办,有些严重的问题已经在媒体上进行曝光,要求地方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个机制是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下一步我们会针对一些问题进行曝光。非常欢迎记者朋友们对发现的问题向各级河长办反映。
问答10
问
人民网记者:河湖管理保护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和努力。如何有效发挥部门的整体作用和优势?
答
鄂竟平:河长制的初心就是要把各个部门统筹协调起来,共同去治理和保护江河。所以,部门协同、共同努力显得非常重要。怎么能够发挥部门的作用?重点应该在“三个细化”“一个依靠”上。
说的概要一点,首先是分工要细化。各个部门在河湖治理和保护上都有责任,但是各自责任到底是什么?要细化、要具体化。二是标准要细化。各自干的事干到什么样子才算干好了,要有一套标准,要制定标准。这才好检验是不是真正把事情做到位了。三是责任要细化。每件事应该干到什么样子、什么时候干完,要把责任说清楚。干好了怎么样、干不好怎么样,要说清楚。当然,“三个细化”只是工作的前提。最重要的是“一个依靠”,就是要依靠河长这位党政领导干部来统筹协调各个部门、监督检查各个部门,让各个部门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分头开展相关工作。这个依靠是最重要的。下一步主要是依靠各级河长去带领、推动各个部门履职尽责。
我们今后想通过这样一套工作安排来逐步把各个部门的责任分清,让他们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使江河湖泊的治理和保护工作尽快上台阶。
谢谢!
鄂竟平
最后我还有几句话跟各位记者朋友交流一下。河长制湖长制的确很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河长制,这对水利工作来说意味着我国治水思路将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来讲,就是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转变。这个转变是深刻的、艰难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但意义十分重大。我认为这是新时代水利改革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的必然要求。
为什么有以上这些认识?我们回顾中国的治水历史就会有这样的认识,就会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这样一个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中国的治水历史,有记载以来是从大禹开始的。大禹治水治的是什么?治的是洪水、洪涝灾害。治洪涝灾害就是改变自然、征服自然。我们治水是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开始的,之后的旱灾也是如此。这样的治水任务一直延续了很长时间。
之后,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出现了。怎么办?于是,又要靠兴修水利工程来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那就是靠修水库来解决水资源时间分布不均的问题、靠修调水工程来解决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的问题。但是,无论是兴修什么样的水利工程,也是改变自然和征服自然。
近几十年,由于经济社会高度发展产生了水污染,也就是水环境恶化、水生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解决水环境、水生态这两大水的问题就是要靠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来实现,而不是靠兴修工程。我们对这一点要有正确认识。
当今中国水利面临的问题是从过去一个、两个到了现在的四大问题,水灾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比过去任何一个时期都多、都复杂,也非常突出。也就意味着中国治水方面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主要矛盾是人和天,而解决水污染、水生态方面的问题,主要是靠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个变化要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
由于这个变化,因此我们今后的治水思路也要随之变化,要从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为主转变到以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大家特别注意我说的是“为主”,那就是还有次要的。因为当今中国,我们国家有很多水旱灾害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还有很多水资源短缺的问题需要解决,还要继续兴建水利工程。因此,我说“为主”。
为了适应这一转变就必须强化对经济、社会行为的监管。大家一定要认识到这个关系。发生这么大的重大转变,一定要跟着转变,要对经济、社会的行为进行监管。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正是强化对经济、社会行为的监管。因此,我认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非常正确的决定。我们应该这样认识河湖长制。
对水利部来讲,必须要适应这一重大转变。今后我们一定会强化行政手段、法规手段和经济手段。要靠强有力的监管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不影响防洪安全、不影响水资源开发利用、不损害水环境和水生态。实施强有力的监管最有效的抓手就是河湖长制。水利部一定会继续下大力气推行河湖长制。下一步的重点是让河湖长制从“有名”尽快转变到“有实”。我们要想方设法让“有名”变为“有实”变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长期对水利部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谢谢大家!
祖雷鸣
谢谢鄂部长,谢谢学文副部长,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湖北在全国率先建立河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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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水利、中外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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